2017年11月30日,CFDA发布《关于调整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审批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46号)》,取消药用辅料与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审批,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在审批药品制剂注册申请时一并审评审批。药包材登记资料不是单纯的文件资料,生产工艺和过程控制、质量控制需要持续实施。药包材企业生产质量管理符合规定是取得关联审评登记号的前提。
鑫富达取得的CFDA药品审评中心两项药包材关联评审登记号分别是聚丙烯药用滴眼剂瓶,关联审评登记号:B20170001074。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关联审评登记号:B20180000721。